「張善政在行政院會指出,私有老屋耐震評估補強計畫,可分「非住宅」、「住宅」兩部分進行。公眾使用的非住宅,應在兩年內完成,以「公安檢查申報」程序,設法引導做耐震補強。」
我之前寫了一篇社論就提到「 而短期內 (一年內)應進行的是住商混合與商用不動產的「強制」限期評估,比如維冠一樓是賣場,不論其空間變更之原因是否存在與否或行為係由何人為之,住商混合之空間結構先天必然有其弱點,而中期內(三年內)應進行電影院百貨公司等商用不動產,有收益且供公眾使用之建物,應促其進行耐震評估工作。」
現在看守內閣要把球丟給下一屆,二年內非住宅(基本上要公安申報的是一定是住商混合與商用的供公眾使用建物)要完成補強。
但依我個人在公安申報的經驗,建物多少都有二次施工在公安申報的系統上也是相容的,也就是,耐震評估與補強也不一定在二三年內一定能進行完整,這還有待接手的內閣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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